日前,防城區檢察院對提前介入的”1.12”強行沖過橫江邊境檢查站卡點案,以涉嫌妨害公務罪、非法經營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吳某某。”1.12”強行沖卡案發生后,防城區檢察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由分管副檢察長帶隊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并圍繞吳某某的行為性質、可能涉嫌的罪名、取證方向等提出進一步偵查意見,多角度引導公安機關依法收集、固定證據。


案情回顧:1月12日5時30分許,犯罪嫌疑人吳某某為了將一批無合法手續香煙運輸至南寧出售,抱著僥幸心理,將香煙裝載入車輛后尾箱后,駕駛車輛從東興市江平鎮前往南寧市,途經橫江邊境檢查站黃竹江檢查點,當執勤民警要求吳某某打開車輛后尾箱接受檢查并已經走到車輛后方,吳某某為防止香煙被查獲,明知民警位于其車輛后方,卻突然倒車并立即加速撞開檢查卡點的防撞鐵馬逃離。后吳某某駕駛車輛沿濱海公路至防城區山海大道路段被公安民警查獲。經查,吳某某車上裝載無合法手續香煙325條,價值人民幣11萬余元。2月15日,防城區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非法經營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吳某某。
檢察官寄語:在防城港市開展筑牢邊海疫情防控銅墻鐵壁專項行動以來,防城港市檢察機關對妨害邊境管理、走私、非法經營等涉及邊海疫情防控案件,堅持從嚴、從重、從快辦理。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吳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鋌而走險運輸無合法手續香煙,并暴力抗法,企圖逃避法律制裁,依法應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是我們共同的責任,在此也呼吁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到打擊走私、非法經營的工作中來,筑牢邊境的銅墻鐵壁,共同維護邊境地區的和諧穩定。(防城區檢察院)